她看起来慈眉善目,就像一位邻家大妈。可是她拐卖了17名妇女、儿童,成为重庆“8·17”特大拐卖人口案主犯之一。她就是今年51岁的重庆荣昌县人彭洪菊。在7名主犯中,6人都得到了应有的处罚,而她是惟一在逃的。在逃亡的岁月中,她被人拐卖到山西,成为一个羊倌的妻子。2004年1月,她被警方缉拿归案。8月30日,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。 逃亡路上被拐 那是1992年8月的一天。彭洪菊从河南拐卖婴儿回到重庆,刚下火车就听到接应她的同伙说,“你的丈夫被抓了,现在风声很紧。”彭洪菊大惊,连忙外逃。 原来,重庆市荣昌县公安局对贩卖人口犯罪进行专项打击,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40余名。包括陈定旗、陈定海、曹登龙等6名同案犯,而彭洪菊成为漏网之鱼。 彭洪菊漫无目的地逃往了北方,一路上担惊受怕,一看到警察就以为是来抓她的。她先找到熟人,在河南呆过一段时间,后来潜逃到了内蒙古包头市。逃跑时带的250元钱快用完了,彭洪菊就到一个砖厂打工,又到一家铁厂里下苦力。 一天,厂区来了几个四川人,彭洪菊听到老家的口音,害怕是来抓捕她的,慌忙收起衣服就逃。 途中,她认识了一个小伙子,就跟着到了山西的河曲县。 让彭洪菊万万没有想到,自己拐卖了那么多人,到头来却被一个小伙子以3500元的价格卖到河曲县前川乡夺印村,给大她10岁的光棍汉赵荣秀做老婆。 赵荣秀住窑洞,靠给别人放羊为生。赵家怕彭洪菊逃跑,将她身上的钱搜得干干净净,随时有人看守,门窗整天关得死死的。 彭洪菊想过逃跑,但男人们用一顿拳脚让她老实了许多。第二年,彭洪菊患上脑血栓和胆结石,不能干重活,慢慢地,彭洪菊打消了逃跑的念头,适应了那里的生活。 就这样一晃10余年过去了。这期间,她听说了丈夫陈定旗因拐卖人口已被枪决。 从此,她再也没有离开过那个村庄,11年里,她只洗了3次澡,每年只在过年时才能吃上一顿肉。她想念老家的3个儿女。 千里缉拿归案 警方在打掉陈定旗这个家族式特大拐卖团伙后,一直没能抓到彭洪菊,那么,彭洪菊到底逃到哪儿去了呢? 何勇是专案组成员之一。后来,何勇调任荣昌安富镇派出所所长,但他一直密切关注着此案,并对彭洪菊古昌镇严家桥村的家派人监控。 然而,一晃10多年过去了,还是没有彭洪菊的消息。这时何勇已经调任刑警队长。就在警方觉得希望渺茫时,2003年6月,正在深圳追逃的何勇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,对方说:“彭洪菊的线索你们还要不要?”何勇的心猛地一跳:要,肯定要!对方说,彭洪菊已经化名黄世英,现在生活在山西河曲县前川乡夺印村,嫁给了村里一个姓赵的放羊老头。 2004年1月27日,那个神秘电话又打来了,向何勇提供了详细的线索——彭洪菊逃到了山西。 得到确凿的情报后,何勇带着民警胡发勇、李小平连夜赶往山西河曲县。在乡值班干部的带领下,他们找到了彭洪菊的家。 推开门后,何勇看到一位老妇正趴在床上看电视。此人不管是脸形还是发型都与何勇所掌握的彭洪菊38岁的照片一模一样。 何勇抑制住激动,问她叫什么名字,开始彭洪菊还用山西话说,叫黄世英。何勇说,“你叫彭洪菊,你的丈夫叫陈定旗,因拐卖人口被枪决了……”彭洪菊脸涨得通红,然后承认她就是彭洪菊。 这时,彭洪菊赵姓丈夫的亲戚来了。民警向他们讲明情况,然后夹着彭洪菊迅速离开夺印村。 2月1日,彭洪菊被押回重庆。至此,“8·17”特大拐卖人口案逃亡的最后一个主犯落网。 以泪洗面悔过 2004年8月30日,重庆市一中院在荣昌县法院,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。被告人彭洪菊在法警的押解下步入法庭。谁会想到,彭洪菊和她的亲人10多年后会是在法庭上相见。 公诉机关进行了举证,查明彭洪菊在1986年2月至1992年8月,伙同陈定旗、陈定海、曹登龙、李昭玉、刘刚坤、曹礼兰(均已判刑)等人,多次在荣昌县、大足县等地收买超生儿童或弃婴,带到河南省原阳县原武镇、黑羊山乡等地出卖。 彭洪菊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 休庭时,彭洪菊面对亲人痛哭失声,拉着13岁小女儿巧巧的手久久不能放下,“我走的时候,你才1岁多,没有吃过妈一口奶,妈对不起你……” 彭洪菊的父亲已近80高龄,身体多病,不敢来看女儿。面对多次梦中相见的亲人,彭洪菊的千言万语都在她迟来的悔恨中。 在下午的庭审中,控辩双方就如何认定被告人的罪名、主犯还是从犯、作案动机如何进行了激烈的争辩。 公诉人认为,彭洪菊在1986年至1992年间从事拐卖妇女、儿童的犯罪活动,根据我国1979年刑法相关规定,应定彭洪菊为拐卖人口罪。而辩护人认为,依据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《关于严惩拐卖、绑架妇女、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》,应给彭洪菊定为拐卖妇女、儿童罪。 双方还就彭洪菊的犯罪动机进行了辩论。公诉人认为,彭洪菊主动贩卖婴儿,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。辩方认为,彭洪菊所贩卖的婴儿大多都是超生婴儿,都是婴儿父母自愿的,比起那些拐卖婴儿所造成家破人亡的来说,她的犯罪情节要相对轻些,请求法庭考虑从轻量刑。 由于此案重大,案情复杂,法院将择日宣判。 9年前,汤伟法官就参与过“8·17”特大拐卖人口案的审理,那时他是书记员。9年后,他作为审判长审理这个案件,仍然非常感慨。他认为彭洪菊为获利而走上拐卖人口的道路,后又被人贩子拐卖,这是一个悲剧。 这个家族式拐卖人口团伙组织比较松散,是临时纠集在一起的,时间比较长,并以谋利为目的。当地生活条件差,彭洪菊等人以为有利可图,然后把它当作一种产业来做,在文盲加法盲的情况下,使得他们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。同时,由于当地“重男轻女”的观念比较重,为了逃避超生的所带来的处罚,父母就将婴儿送人,这给彭洪菊等人有了可乘之机。 在这个案件中,审判长认为,社会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,那就是各方面更好地规范化,加快这些地方的经济发展,加大打击力度。同时,此案也告诉人们,要知法守法,法盲犯法害人害己。 上图:和女儿巧巧相见 下图:庭审现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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